工伤员工4载维权 刚记公司赔偿10万
■餐饮公司无牌无照,用工方不签劳动合同,员工发生工伤后不知告谁
■名称相近公司有多个,以发工资者为被申请人获仲裁支持
■因被诉主体错误,员工再度起诉获得工伤赔偿“我家是甘肃景泰县的。生在农村、长在农村的我从小就向往北京。2009年初,也就是39岁那年,为了生计、也赶上有老乡帮忙给我提供机会,我来到了梦寐以求的北京。”王万菊说:“在家我也用过压面机,只不过饭店用的大一点儿,形状上与我用过的不一样。我知道压面机劲儿大,容易伤人,干活儿时要格外小心,但最终还是出了岔子,压残了左手。
”“干活儿受伤是不幸的,令人痛心的。可是,说句实在话,出事后的伤与痛比起饭店和一些单位的做法,我觉得后者比前者更让我心疼。”记者7月13日见到王万菊时,她说历时4年多终于讨回了10万元工伤赔偿,现在打算离开北京回老家去。
来京打工未签合同
做面点压伤左手
“您来北京打工前做什么?外出打过工吗?”记者问。
“没有出来过。一直在家务农,照看老人、孩子。”王万菊说,“我是一个苦命的人,很小的时候母亲就去世了。现在家里有80多岁的老父亲,还有兄弟姐妹。
”“西北地区本来就不富裕,我们那个村又特别穷。这些年来,我们那儿时兴外出打工赚钱,可我由于家庭原因一直走不开。”王万菊说,“4年前的一个春节,邻村的朋友说可帮我在北京找一份工作。当时,我想都没想就同意了,并请求她一定帮这个忙。
”“这个时候考虑家里的老人、孩子怎么安排了吗?”记者问。
“早想好了,让其他兄妹照顾。”王万菊说,“在家呆这么多年,还是穷得叮当响。想孝敬老人,总是有孝心没孝力。所以,我很想借打工改变一下命运。
”“就这样,一过完年,我就跟老乡来到北京。”王万菊说,“还好,人家没有太挑剔我,就让我到饭店当面点工。
”“一进店,人家就说每月给我1200元工资。我高兴得不得了!”王万菊说,“这样算下来,一年有1万多元收入,比在家干农活儿挣钱多多了。
”“可是,没等到开支那天,我就出事了。”王万菊说,“我清楚地记得,我第一天上班的时间是2009年5月22日,跟着厨师长宋立才做面点。6月8日,我的左手被压面机碾伤,整个手掌被撕裂。你看,现在虽然好了,还有这么多疤痕,活动不了,干不成什么活儿了。
”“咱们是乡下来的,不知道什么是劳动合同。饭店没说签,我也没提签这个事儿。”王万菊说,“哪料,就在这个事儿上折腾了4年多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