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怎么办理社保
作者:轻松保 |
发布时间:2018-0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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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社保办理程序同企业办理流程基本相同。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等有关证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社会保险登记内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户银行账号以及国务院劳动保障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办理好缴费登记手续后,应当在每月1日至15日内,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日期缴纳社会保险费。本单位职工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单位从职工本人工资中扣除后代为缴纳。
城市案例:上海个体户怎么办理社保?
如您是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需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申办条件:具有本市《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且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申请材料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制作《社会保险缴费(专用)卡》另需携带以下材料:
(1)《中国工商银行<社会保险缴费专用卡>承诺书》一份;
(2)《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一式三份;
(3)《中国工商银行<社会保险缴费专用卡>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一式两份;
(4)《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税务登记证或其他有权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7)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业主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8)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银行基本结算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其中各类证照应提供正本复印件。
申办表格
1、《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变更)表》(登记1)
2、《社会保险缴费专用卡》持卡办事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