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参保人员自觉遵守医保各项规定不得将社保卡借给他人使用
作者:轻松保 |
发布时间:2018-0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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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福建省医保中心对外发布消息称,为方便参保人员住院就医,省医保中心印发了《关于简化参保人员住院刷卡结算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自通知下发之日起省本级医保参保人员办理住院手续可以直接刷卡结算,不再需要提供所在单位介绍信;省本级灵活就业人员住院不再需要提供省医保中心介绍信。
省医保中心要求,参保人员也应自觉遵守医保各项规定,不得将社保卡借给他人使用。对于将本人社保卡出借他人使用或冒用他人社保卡就诊等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一经发现,医保经办机构可改变其结算方式并提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处理,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举报属实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我省基本医疗保险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制度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省医保中心表示,下一步,省医保中心将进一步采取综合措施加强医保医疗服务管理,防范冒名就医行为。一是通过服务协议敦促医疗机构加强住院管理,严格做好参保患者身份核对工作,确保患者与社会保障卡身份信息相符,杜绝冒名及挂床住院情况发生;二是明确冒卡住院的参保人员、经治医师及医疗机构的处罚标准;三是继续加大对医保医疗服务行为的实地稽核力度,多管齐下切实保障基金安全,为参保人员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