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养老保险补缴

青岛7月1日实行企职工养老保险补缴政策

因各种原因应保未保、中断缴费或欠费的企业职工,从2015年7月1日起,可补缴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应保未保年限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享受养老金待遇。山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政策出炉,对补缴范围条件、补缴基数和比例、补缴年限和年龄限定以及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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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养老保险补缴政策出台

日前,山东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统一和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政策的通知》,明确可以补缴的三类人员,其中以个人身份补缴的,均以所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20%的比例补缴历年基本养老保险费。该通知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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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补缴政策介绍

养养老保险补缴政策介绍 老保险需要缴纳费用满15年,方可在退休时享受养老保障。那么,如果由于某种原因造成养老保险缴纳中断该怎么办呢?对此,国家实施了养老保险补缴政策以解决这一问题。 关于未参保单位和人员补缴 通知明确,实行个人缴费后,未核定过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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