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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职工生育保险细则解读

生育保险缴纳对象扩大 按照规定,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应当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同时,按属地管理原则,参加当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中央、省属、市属企事业单位,也应当参加当地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以每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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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女职工生育保险新规出台

按照相关规定,参保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60天。 女职工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产假为15天;妊娠2个月以下3个月以下流产的,产假20天;妊娠3个月以上不满4个月流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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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相关政策主要内容

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相关政策主要内容介绍 职工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应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享受生育医疗保险待遇。 一、享受待遇的前提 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用人单位按照《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及时参保、连续缴费,其参保职工自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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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职工生育保险如何转移?

在福建缴纳了生育保险的职工更换工作地点后,怎么办理生育保险转移接续手续?据福建省日前出台了《职工生育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规定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职工随新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时,可以跨制度、跨统筹地区、统筹区内跨单位转移接续生育保险(统筹)关系。但是中断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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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女职工生育津贴怎么发放?

  需满足什么条件可以享受待遇?  参保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不间断正常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  符合参保条件的女职工,可以享受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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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汇总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将有所提升

又有14种生育并发症被纳入支付范围 在保证全市职工生育保险基金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前提下,重庆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近日通过“公众信息网”发出通知,决定从今年3月1日起,提高重庆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标准,并增加了生育并发症的支付范围(共14种)。 提高生育保险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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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职工生育保险享受待遇的条件

职工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一年以上享受待遇 近期市社保中心接到了不少有关生育保险的咨询,工作人员指出,参保职工生育时,所在用人单位须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一年以上,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前参保缴费不可间断 “我的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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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关于《苏州市职工生育保险管理办法》的内容解析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制度,明确生育保险待遇标准,规范生育保险经办流程,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苏州市政府出台了《苏州市职工生育保险管理办法》(苏府规字〔2015〕2号),人社局制定了《关于贯彻〈苏州市职工生育保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苏人保规〔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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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施行;同城生育保险待遇相同

今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已正式施行,生育保险将实现同城同待遇。5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也发布了《关于广东省直统筹生育保险移交广州市属地管理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凡已参加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原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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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职工生育保险费用结算方法

  参保职工如何进行费用结算?  1、门诊产前检查  门诊产前检查费用是指从建《孕产妇保健卡(册)》开始至住院分娩前所需相关检查费、化验费。  2、分娩医疗费用  分娩医疗费用指因顺产(包括手法助产)、助娩产(包括产钳助产、胎头吸引、臀位助产、臀位牵引)、剖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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