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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芝罘区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最新消息

医疗保险指通过国家立法,按照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基本医疗保险费应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时足额缴纳。不按时足额缴纳的,不计个人帐户,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其医疗费用。以北京市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例:用人单位每月按照其缴费总基数的10%缴纳,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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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罘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补缴开始

11日,记者从芝罘区人社局获悉,自5月12日起,芝罘区将开展中断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补缴社会保险费工作。有补缴意向的中断缴费灵活就业人员,须先进行个人档案委托管理。补缴时间最早不得早于2002年1月。 据悉,此次中断补缴人员的范围是: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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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罘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明起开缴

芝罘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明起开缴芝罘区2014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收费工作将于4月10日正式启动,集中收费时间为4月10日至5月20日。芝罘区农保处提醒广大城乡居民抓紧时间参保。据悉,为了进一步方便居民参保,2014年度居民参保缴费均可在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办理。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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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罘区整体联动强化工伤保险责任体系

坚持目标管理,强化工伤保险成立了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局长具体抓的层层负责机制。整体联动,强化衔接配合。通过发挥安监、工会、工商等部门的职能联动作用,开展定期工伤保险扩面攻坚战,及时地扩大了工伤保险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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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养老金资格认证月底结束

为了不影响养老、遗属及退职待遇的正常发放,请未参加资格认证人员抓紧时间携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到芝罘区劳动保险事业分处(华茂街30号,南楼三楼退休管理窗口)进行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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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罘区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

芝罘区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近日,烟台市芝罘区调整提高了区属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涉及退休人员5.2万人。新的养老金标准从今年1月1日起实行,目前,芝罘区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分处正积极核对数据,养老金补差部分预计6月底发放至个人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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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罘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全面上调

日前,记者从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给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老年居民带来更多实惠,进一步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芝罘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统一提高至每人每月140元,新标准从今年1月起执行,惠及了全区1.1万名城乡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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