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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陕西省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率
费率 费率将为全国最低 失业保险方面,陕西省统一将失业保险费率由国家规定的2%降至1%,其中: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由1.5%降至0.7%,个人缴费比例由0.5%降至0.3%。 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方面,基金累计结余可...
浙江失业保险费率阶段性降低
失业保险缴费费率最近是一直在进行降低,对于许多人来说,工资又可以多领取一些钱了,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今天下午发布消息说,经省政府同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地税局近日决定,将全省失业保险单位费率由1%进一步下降为0.5%,个人费率0.5%保...
人社部: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 明确合并生育医疗保险实施工作
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降低社会保险费,研究精简归并“五险一金”。人社部称将合并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这是中央部委首次明确具体的合并项目。 人社部网站今日发布《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提出阶段性降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此外还明确生...
人社部: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 不会降低社保待遇
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有利于企业降成本。不过,广大参保者也担心,降费率会不会降低社保待遇?阶段性又指什么?记者就此采访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同志。 费率降低,不会影响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降低社保费率,是否会影响广大...
关于阶段性降低本市用人单位招用社会保险补贴比例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类用人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要求,本市自2016年5月1日起,阶段性降低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单位缴费比例。为此,符合《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
人社部:将阶段性降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财务)厅(局): 为降低企业成本,增强企业活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就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关于阶段性降低哈尔滨市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参保单位: 按照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发[2017]2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失业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由1%调整为0.5%,个人缴费费率0.5%保持不变。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期为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