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养老公平问题 双轨制首当其冲
据接近人社部的人士透露,养老金“并轨”重在转机制,而非降待遇,改革可能需要财政的大力支持,适当调整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水平,弥补因个人缴费而增加的支出,维持改革前后职工的基本生活水平。
“养老要解决公平问题,我认为最不公平的就是养老金双轨制。”谈到养老问题,年近70岁的李先生这样认为。李先生2005年退休,退休前在一家外资企业任工程师。退休之前,李先生每月的收入近2万元,而退休之后,他能从社保方面领取的养老金只有2000元。“我在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大学同意,他们退休后大概能领取6000元的养老金,我感觉这很不公平。”李先生说。
李先生在外企工作,工作时期工资收入在同学中属于比较高的。他认为,外企劳动强度大,劳动风险大,高工资属于多劳多得。同时,单位和自己缴纳的社保费用都很高。但退休之后,他并没有因为多缴费而能获得更高的养老金。在养老金的恒定标准方面,李先生认为自己也是吃亏的。在外企工作,他从来没有考虑过职称等问题,但退休之后养老金的多少和职称的高低也有关系,这让李先生很无奈。“我的养老金替代率只有10%,而我在国家机关工作的大学同学养老金的替代率能达到90%。
”有一种形象的说法,叫做不“退”不知道,一“退”吓一跳!像李先生这样的退休人员有很多。很多企业的老员工甚至包括企业高管人员离开工作岗位时,才看到和他们同期参加工作在事业或者政府部门退下来的人员退休金要比他们高得多。
河北的韩女士就遇到了类似的情况。她和丈夫都是同一届大学毕业生,后来韩女士留在工厂任高级工程师,而丈夫王先生在国家机关任职。多年来,韩女士的工资收入一直高于王先生。10多年前,韩女士退休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的退休金只有700元。5年后,王先生也退休了,退休金有3000元。
李先生和韩女士都不明白,都是退休人员,退休金差距为什么这样大?他们更不明白,当时都是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为祖国出力,待遇为什么不一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说:“作为国民收入二次分配的一个重要手段,社会保障要更加注重公平,而双轨制长期存在下去显然是有违社会公平原则的,所以我们应当积极推进改革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也就是说逐步实现并轨。”
有媒体评论说,养老金双轨制并非长期存在才有违社会公平,即便存在一天也有违社会公平。养老金双轨制是计划经济时代向市场经济转型期的特殊产物,实行的是不同用工性质的人员采取不同的退休养老金制度。企业职工实行由企业和职工本人按一定标准缴纳的“缴费型”统筹制度,而机关和事业单位的退休金由国家财政统一发放。也就是说,除了机关和事业单位之外,其他人员缴纳养老金都要自掏腰包。
问题的要害还不在这里,而在于由国家财政统一发放的养老金远远高于一般普通百姓的养老金,也就是纳税人不惜用血汗钱养了高人一等的“贵人”,而自己却只能享受比“贵人”低得多的养老金。
业内人士呼吁,解决养老金双轨制远比延迟退休重要而急迫得多,应尽快化解因养老金双轨制引起的社会矛盾,实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及时消除养老待遇差别奠定基础,更好地体现社会公平,应当通过全国人大的立法程序来尽快解决,这样容易形成社会共识,减少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平和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