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缴费政策最新解读
医疗保险缴费是如何规定的?以往我市居民养老保险于每年的3月份集中缴费,居民医疗保险于每年的11至12月份集中缴费。根据青岛市统一部署,2018年度起居民养老和医疗两项保险统一时间段缴费,我市决定将每年的11月5日至12月20日定为下一年度居民养老和医疗保险的集中缴费期,即参保居民应在这一规定时间段内缴纳养老和医疗两项参保费用。2017年作为养老保险过渡年,参保居民按照原政策缴纳养老保险费后,再按照新规定在2017年11月5日至12月20日期间统一缴纳2018年度养老和医疗保险费。
一、如何缴纳居民养老保险费?
居民养老保险费仍通过农商银行存折(卡)代扣代缴,参保居民应于每年12月20日前,按照选择的缴费档次,将下年度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足额存入本人专用银行存折(卡)。
二、如何办理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手续,缴费档次有哪些?
参保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重度残疾人还需携带《残疾人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或镇级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参保申请。我市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分为每年100元、3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12个档次。其中,100元档次只适用于低保家庭成员等缴费困难群体。居民养老保险费按自然年度缴纳,未按照规定时间缴费的,视同放弃当年缴费。
三、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政府补贴是多少?
对选择100元、300元档次缴费的,财政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选择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档次缴费的,财政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60元;选择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档次缴费的,财政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