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养老是谁的责任
人社部6月5日提出的“适时提出弹性延迟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的政策建议”尽管遭到了70%网友的反对,但人社部将在2012年下半年启动相关政策的前期研究已表明这一政策将势在必行。这一政策被认为是应对人均寿命延长,政府养老金支付压力加大的必然举措。
我们注意到国内相关领域几位较为知名的专家都在为这一政策背书,如人大的郑功成教授和社科院的郑秉文研究员等。但这种改革属于救急性质,对没有现有养老制度没有触动,因此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政府目标绝不能等同于个人目标 是以牺牲无数个人目标为代价
政府管理养老金,存在着政府的目标和个人的目标之间相冲突的问题。显然,政府不可能计算出无数的个体在什么年龄退休,缴纳多少及支付多少时是最优的,因为这些都是个体的主观信息,政府是不可能获得的
现行养老保险体系是以“现收现付”为特征的,即用未退休的年轻人的工作人员的缴纳金去支付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虽然也建立了个人账户,但目前还是以统筹账户为主,个人账户处在空账运行的状态。
我们可以把统筹账户比喻成一个池子,大家往里面投钱,政府是这个池子的管理者,负责这个池子中的资金的分配。实行弹性退休制度之后,一般来说,是延长了退休年龄,退休年龄延长后,往这个池子中投钱的人多了,而从这个池子中得到收益的人少了,这样,养老金的支付压力会减轻。
政府管理养老金,存在着政府的目标和个人的目标之间相冲突的问题。显然,政府不可能计算出无数的个体在什么年龄退休,缴纳多少及支付多少时是最优的,因为这些都是个体的主观信息,政府是不可能获得的,政府只能是计算什么条件下才能实现它所认为的"社会福利最大",如收支平衡、社会矛盾最小等等,也就是说,政府主导养老问题之后,"政府的计算"就代替了“个体的计算”,养老问题成了纯粹的福利经济学问题,一个社会"均衡"的实现问题。
但是,政府目标的实现绝不能等同于个人目标的实现,而是以牺牲无数个体的目标为代价的。在养老这样重要的问题上,我们不能假设个体没有自我安排的能力,需要交给政府去解决。个体什么时候退休,退休时享受什么样的生活水平都应该是他自己的事,如这些事情都被政府包揽,那意味着他无需对自己负责,这和现代社会的伦理要求是相冲突的。
这样,网民普遍反对延长退休年龄就毫不奇怪了,因为政府的这一政策是对人们正常的退休权的侵犯。
政府管理养老金承担额外的风险
允许少数人在特定的条件下可以自主选择,而不可能允许所有的人都能够自主选择。那样的话,这个养老制度立刻就破产了,就象上世纪五十年代中国曾经实施过的"公共食堂"一样。假如允许少数人可以搞弹性制,那意味着赋予一些人特权,这将产生新的不公正问题
那么“弹性制”是不是就增加了灵活性,从而解决了这个问题了呢?我们认为不能。在政府垄断养老金管理不变的情况下,"弹性制"还是以满足政府的目标为前提,弹性越大,政府就越难控制,也就意味着它的宏观目标越难实现,除非它附加极为苛刻的条件,允许少数人在特定的条件下可以自主选择,而不可能允许所有的人都能够自主选择。那样的话,这个养老制度立刻就破产了,就象上世纪五十年代中国曾经实施过的"公共食堂"一样。假如允许少数人可以搞弹性制,那意味着赋予一些人特权,这将产生新的不公正问题。
政府管理养老金,实际上就是让政府承担了收入的再分配功能,问题是政府能否做到公平的分配呢?也不可能。在正常情况下,人们的所得应该和付出对应,也就是说,人们得到他该得到的,政府实施的再分配显然不能做到这一点,政府一定会把资金分配给它认为最重要的群体,这就会导致这样一个结果,即有些收入本来就比较高的人,又额外地从政府那里得到了一笔丰厚的养老金,而那些真正需要救助的人倒是没有得到应该得到的养老金。
当个体有权决定如何处理自己的退休问题时,他就会安排自己收入的使用,借助于社会上私人性质的保险机构的精算服务,计算自己在职业生涯过程中投资(如储蓄)多少钱,那么在某个年龄退休时就会有多少的收益,从而过上什么样的生活,这样,他就可以自由地安排自己的退休年龄。
另外,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要求,这些不同的要求意味着需要不同类型的服务,为满足这些不同类型的服务,社会上将产生出极为多样化的退休体系,也唯有在这样一个丰富多样的体系基础上才有可能建立真正的"弹性制"。
在目前“现收现付”为主的养老体系中,个体不知道自己未来能够获得多少的养老金,他心里没有底,这会使他处在一个很不确定的环境中,让他承担额外的风险,有可能出现的情况是随着人口的老龄化,他得到的养老金大大少于根据他当初支付给社保体系的缴纳金所应该得到的那个金额,现在政府提出要实行弹性退休制,不就已经给出这样的信号了吗?
要补充说明的是,不少人是从“就业”的角度反对延长退休年龄的,他们认为这一政策会减少就业岗位的供给,不利于年轻人的就业。笔者认为这种理解有误,就业机会和退休年龄之间并不存在这种关系,就业机会的增加和减少,取决于企业家的创造,在真正的市场经济当中,增加的就业往往又会创造出其他的就业,而不是减少其他人的就业。当市场经济的规则受破坏,市场的扩展秩序受限制时就抑制了新就业机会的出现,当前这种养老制度对就业的不利影响是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