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遂宁:连续第11年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标
作者:轻松保 |
发布时间:2017-1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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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7)日,记者从市人社局养老与工伤保险科获悉,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规定,省政府研究决定,我市从2015年1月1日起,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度倾斜调整办法,对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进行调整,每人每月至少提高120元,调整及补发的养老金将于今年4月底发放到位。据了解,这是我市连续第11年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
据市人社局养老与工伤保险科科长蒋熙介绍,此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主要是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定额调整主要是指每人每月增加120元,挂钩调整办法则是指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不含15年),对超过的年限(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每年增加7元。此外,针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新增退休人员及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将先执行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后,再以适度倾斜办法进行调整。
本次调整的对象为2014年12月31日以前已按规定办完退休(退职)审批手续的退休(退职)人员。符合该条件但在2014年12月31日以前死亡或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企业退休人员则不在本次调整范畴内。
通过一次性补缴参保手续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人员,按照下列办法增加养老金: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100元;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每人每月增加30元;与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按照2014年12月本人基本养老金的3.3%计算增加。对于2014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分别提高20元、40元和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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