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干部私吞4万元养老保险外逃 携带刀片欲自杀
作者:轻松保 |
发布时间:2017-09-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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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三秦都市报安康讯(白小林 记者李小刚)“现在政策好了,但是干部更要强化自我法律观念,不要像魏某这样,身陷牢狱为时晚矣。”昨日上午10时许,在汉滨区坝河镇政府会议室,汉滨区检察院正在这里进行案款发还现场会。
三秦都市报安康讯(白小林 记者李小刚)“现在政策好了,但是干部更要强化自我法律观念,不要像魏某这样,身陷牢狱为时晚矣。”昨日上午10时许,在汉滨区坝河镇政府会议室,汉滨区检察院正在这里进行案款发还现场会。
黑手伸向养老保险费
汉滨区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陈康城说,魏某系坝河镇一位社保干部,因贪污养老保险费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9个月。
现查明,2011年12月,汉滨区开展2012年城乡社会养老保险收取工作,坝河镇该项工作由社保站魏某负责。
经办期间,从2011年12月至2012年3月15日,魏某通过打白条、开具发票等方式从多个村干部手中收取的42800元养老保险费并未上缴,并与3月16日携款外逃。
经检察机关多方努力,魏某于7月9日被抓获,16日其亲属将赃款代退。
钱款全挥霍被抓时身无分文
审理中,魏某对于自己贪污行为亦无异议,法院认为其利用职务之便,将收取养老保险费未上缴,而且携款外逃,已构成贪污罪。
经介绍,魏某外逃期间,去过四川、云南、广东等地旅游景点,贪污公款全部用于其挥霍。
“在办案人员将其抓获时,他在西安一处宾馆,身上连住宿费用都不能支付了。而且还发现,他已经有了厌世表现,并备有自杀用的刀片等工具。”汉滨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反贪局局长陈志明通报案件侦破过程中说。
文章关键词:
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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