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简化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手续
作者:轻松保 |
发布时间:2017-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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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紧围绕“转作风、谋发展、强服务、惠民生”的目标要求,从方便职工办理公积金业务出发,简化公积金各项业务的办理手续,乌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深入管理部开展调研,并积极征求办事职工的建议,经中心主任会议研究决定,简化以下业务办理手续:
一、简化年度提取手续。将年度提取还贷业务手续简化为提取申请人直接来中心办理即可,减少了提取人到单位加盖财务印鉴和公章的环节。
二、简化职工与原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
提取公积金手续。即提取申请人本人凭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和身份证即可直接办理提取手续。取消了提取人到单位加盖财务印鉴和公章的环节。
三、简化既提又贷职工提取公积金的手续。办理提取业务时只要购房合同的1、3、4页和合同书中开发商与购房人的签字页、房屋预告登记证明或房屋他项权证、购房发票或收据复印件。取消了提取时要购房合同复印件全本的手续。
四、简化二手房贷款评估手续。如果借款人同意按购房契税完税票据上的完税价作为核定贷款额度的依据可免除评估环节,也减少了评估费用。如贷款职工有异议也可以找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中心按评估报告的评估价值来确定贷款额度。
五、简化了贷款职工到居委会出具无业证明的手续,只需本人出具说明即可。
文章关键词:
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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