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安化“四个结合”做好城乡社保生存认证
作者:轻松保 |
发布时间:2018-04-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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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认证工作是加强社保基金管理,完善社会保险内控制度的重要内容。面对全县14万领取城乡社保养老金待遇的认证对象,城乡社保所将参保群众生存认证工作作为践行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载体,以服务群众为根本,创新工作方法,推行上门认证、外地协助认证等新举措,坚持认证工作“四个结合”,既实现了认证工作的现实需求目的,也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参保群众参与认证工作的便捷便利。
一是集中认证和上门认证相结合。乡镇人社中心在每个村进行上门集中服务,由认证对象按村委会通知在规定时间内集中进行认证;对于居住本地的重度残疾人或因病而行动不便的特殊人群,乡镇人社中心根据村(居)委会登记名册组织专人上门进行认证。
二是本地认证和外地协助认证相结合。在本地认证的基础,对于长期在县外居住的人员,可由本人到当地社保部门申请办理生存认证异地协查手续,将证明原件送达或寄回乡镇人社中心。
三是镇村普遍认证和城乡社保所抽查认证相结合。在镇村组织领取待遇群众生存认证普查的基础上,城乡社保所以乡镇为单位,抽查20%以上的村(社区),确保认证取得实效。
四是强化宣传和落实举报制度相结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宣传生存认证工作的重要意义,让群众对生存认证不存在心理反感,积极参与认证工作。同时公布举报电话与监督电话,及时受理冒领待遇举报,并对举报情况及时处理,举报属实的,对举报人员予以一定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