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强力扩面 教师兼职动员(图
作者:轻松保 |
发布时间:2017-0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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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茂名超额完成了广东省下达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净增17.88万的任务。其中的一条重要经验,就是将社保扩面任务具体分解到当地每一位财政供养人员。
不过,这一做法也引来了一些非议。近日,记者连续接到电白、高州、信宜等地读者投诉,称对于那些没能完成社保扩面任务的单位和个人来说,只能从包括义务教育经费在内的办公费用或个人工资中垫付社保资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相关单位的正常运转和个人的权益。
搞摊派?
未达标者将被扣钱
2012年12月中旬,林老师所在中学400余名老师收到了一条群发短信:“转发上级通知:请各校组织做好社保扩面1+1工作,即每个财政供养人员负责动员一位未参保人员参保,要求凭被动员对象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一个月社保(费用)305.8元,由学校集中到所在镇缴交。”林老师说,校长强调完成不成任务的,可能会被从工资中扣除305.8元。在他看来,要完成这个任务并不轻松。“一方面,养老保险要缴满15年,每个月个人缴费305.8元,对于很多人来说,是笔不小的开支;另一方面,参保人要到60岁才开始领取养老金,对于年轻人来说,回报比较慢。”林老师说,很多人对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热情并不高。
然而,最后期限早已过去,和许多同事一样,林老师仍未完成任务,只不过,“扣工资”等后果暂时还没出现。
类似情况,在茂名市其他地方也同样存在。
2012年12月10日,高州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2012年社保扩面冲刺阶段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教师)如不能完成发动任务,则由所在单位按照所欠任务数人均305.8元标准资助挂钩镇(街道)统筹用于参保人补助;对年底没有完成参保任务的学校要向局提交书面检讨,年终不能评先进。有老师表示,未完成社保扩面任务的很多学校根本没有安排相应专项资金,“只能从义务教育办公经费中挤出来。”
凑人数?
缴一个月就办停保
刘俊(化名)在信宜市某事业单位工作,他所在的单位需要完成的社保扩面任务是200余人。分配下来,每名工作人员要动员3个人参保。“我们只需将参保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上交,由我们单位统一为其缴交第一个月的参保费,就算完成任务。”他说,至于参保人是否继续缴费,就不管了。在很多人看来,这种做法“重量不重质”,有凑人数的嫌疑。
信宜市丁堡镇一老师告诉记者,每个老师都有社保扩面的任务要求,但他们只要将参保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上交给学校,再由学校为参保人缴交第一个月的参保费,“每完成一个人的任务,发动者还能获得百元的经费补助。”
谢先生在信宜市某镇政府工作,需要完成3个人的社保扩面任务。他已经发动了两位亲戚朋友参保,“我将参保人的身份证复印了两份,一份是用于办理参保,一份用来办理停保,交了第一个月的社保费,就算完成了任务,第二个月就停保。”他说,如果不办停保手续而停止缴费,还要缴纳滞纳金。根据当地的相关政策,参保单位和个人未按时缴社会保险费的,2011年6月30日前产生的滞纳金按百分之五收取,2011年7月1日后产生的滞纳金按日加收万分之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