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企业职工
关于印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具体问题意见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0〕7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保障局: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办发〔2009〕66...
浙江省内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流程得到简化
根据《浙江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印发浙江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具体问题意见的通知》(浙社保[2013]37号)文件精神,从2014年1月1日起,参保人员在...
滞纳金山西出台企业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新政策
滞纳金不得减免 补缴基数、比例及滞纳金现已确定:凡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和人员,按相应年份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或100%为基数,单位按20%、个人按8%的比例,补缴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按20%比例补缴年度基本养老保...
2017年深圳企业职工社保办理流程
2017年深圳企业职工社保办理流程 社保办理流程对于广大人民群众来说是非常重要的。领取政府养老金:在深圳养老,领取高于国内其他地区的养老保险金;门诊刷卡、孩子生育等报销:深圳的社会保险医疗新制度实施,其完善程度、惠及人群、报销范围额度等等为全国领...
天津:城镇企业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有新规
天津:城镇企业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有新规 3月9日,记者从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进一步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于2008年4月印发了《关于城镇企业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为有效地解...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贵州省落实新政策养老保险可以一次性补缴
7月6日,记者从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贵州省有关符合条件的四类人员,可办理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据了解,为完善贵州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扩大贵州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解决有关历史遗留问题,日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
关于统一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政策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妥善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前我省用人单位欠缴养老保险费和职工中断缴费、应保未保等问题,统一和规范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缴费工资山东枣庄调整城镇企业职工社保缴费基数
近日,就确定城镇企业职工最低缴费工资基数和最高缴费工资基数,枣庄市社会劳动保险处和枣庄市医疗保险事业处联合下发《关于申报2015年度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及相关事项的通知》。针对这一通知,明确规定了今年枣庄市城镇企业职工月最低缴费工资基数为2623元...
苏州社保缴费基数下月调整 企业职工每月上限14407元
日前,苏州市人社局公布2013年度该市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有关基数,其中企业职工缴费基数上限提高至14407元/月,下限在省公布前暂仍按2012年度标准。市区从4月1日起执行,各县级市由当地人社部门报政府确定。 具体调...
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各地区和有关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部署和要求,以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为中心,努力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切实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