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六安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有哪些?
作者:轻松保 |
发布时间:2017-0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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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被征地养老保险,男满60岁、女满54周岁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养老保险金。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主要由基础养老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金两部分组成。基础养老保险金从统筹资金中支付,补充养老保险金从个人账户资金中支付。个人账户资金支付完毕后,从统筹资金中支付。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安徽六安被征地养老保险政策。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发放标准
1、个人缴费3600元的,每人每月发给120元,其中基础养老保险金90元,补充养老保险金30元。
2、个人缴费6600元的,每人每月发给155元,其中基础养老保险金100元,补充养老保险金55元。
3、个人缴费10800元的,每人每月发给200元,其中基础养老保险金110元,补充养老保险金90元。
4、本办法实施后对征地农民达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年龄的,个人未缴费的,从达到规定年龄的次月起,每人每月发给基础养老保险金80元。
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申请流程
1、被征地农民个人申请;
2、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召开村民(居民)全体会议或村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并向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花名册;
3、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研究后,向社会公示;
4、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核;
5、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复核后报市政府审定;
6、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市政府审定意见进行批复;
7、金安区、裕安区和开发区农村保险具体办理机构按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批复,为参保人员建立个人账户,发放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手册和养老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