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住房公积金贷款先签征信授权书
作者:轻松保 |
发布时间:2017-1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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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记录不良的市民,在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时将打折甚至无法获得贷款,另一方面,个人公积金缴存和贷款的不良记录,甚至是企业不缴住房公积金,也会纳入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
3月3日,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了《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征信系统应用管理规定》的通知,从3月1日起,在长沙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的市民必须先签署了《个人征信授权书》后,公积金管理中心才能通过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查询个人信息及信用信息,用于住房贷款业务申请和后续管理,有关负责人在此提醒,住房公积金缴存用户要更为小心地保护自己的信用档案。如若贷款申请人认为本人信用报告存在错误,可以向人行征信管理部门提出异议申请。
通知里还明确,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将在每月10日前,向征信系统报送单位、个人缴存信用信息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信用信息。这也意味着,如果单位或者企业少缴住房公积金、逾期不缴住房公积金,有关违规信息将纳入企业信用征信系统。